一个唯美的爱情故事,
美丽的秀真“错误”地遇见了便利店里的哲洙。
秀真是一个勇敢和感性的服装设计师。
哲洙是一个寂寞但执着的建筑工人。
秀真从小就有健忘症,
这种习惯使她与哲洙相识并相爱,
也使她忘记了哲洙。
电影以倒叙的形式开始。
很喜欢故事美丽的场景,
为老掉牙的情节增添了色彩。
但是故事没有打动我,
可能是故事的唯美情节太多,
艺术色彩太重,
缺少了很多必要的感情细节。
比如说男女主角的感情进展,
可以用闪电来形容。
他们在大排档的桌子底下牵起了手,
看起来很浪漫很幸福。
可是往后的感情路线得有点牵强。
有点头重脚轻。
想当年看<如果爱有天意>的时候,
情节也是很唯美,
但是不会感到故事很空.
论电影,
孙艺珍和郑宇成是不错的人选,
她的美丽清纯抢走了我不少的目光。
孙的眼睛圆圆水水的,
有一点点宋慧乔的影子。
有时候被孙的甜美清纯打动,
就不在乎她演的是什么情节。
转折点就在女主角发现有病以后。
一切都发展得快得不行。
好像今天得知自己生病,
明天就发作了。
健忘症是那么的琐碎,
可是健忘对喜欢你的人来说,
是一种折磨。
让我记得很清楚的是这样一个情节:
秀真对着自己心爱的哲洙说我爱你。
哲洙心很酸,
他清楚秀真已经忘记他了,
她眼中的哲洙是她以前的那个男人。
健忘令人无奈和发愁。
所以我也很讨厌自己的健忘,
特别是事后才发现忘记的是一些很重要的事情。
不在乎也会导致忘却,
如果不在乎一个人,
也会很快忘记这个人。
只有在乎才不至于忘却。
如果我真的忘记一些事情了,
可能因为我不在乎了,
或者是自己强迫自己去忘记。
曾经有个时候,
那也算是我在大学生涯的一个低谷了。
学业很繁重,
要狂记狂背书,
那时候身心疲累,
越逼自己越不想去记住。
那时候学科考试考得很差,
不断怪自己笨。
可是同学鼓励我,
只要是自己喜欢的事情,
自然就会记住的。
我非常同意。
爱也好,
恨也好,
开心也好,
伤心也好,
小事也好,
大事也好……
它们都对我有着不同的意义,
我在乎它们。
所以,
就让我不小心地记住了。

